离婚债务问题?
台州市椒江区律师网
2025-06-28
在离婚时,若一方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而另一方不认可,首先需要明确该债务是否符合共同债务的定义,即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有一方事后追认,或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确定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考虑以下情况:若债务由个人单独签名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为个人债务;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为共同债务。具体操作时,应收集相关证据,如签名文件、资金流水等,以证明债务性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离婚时,为保护自己不受未认可的共同债务影响,应:一、明确债务性质,收集证据证明债务为个人债务;二、对于共同债务,确保有共同签名或追认记录;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分担方式;四、如有必要,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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